请问为达不得让股东转让的目的以上形式是否合法,怎样才能使他合法,并有何种法律依据,该协议法律格式应当怎样?急盼回复!
更新时间:2004-04-23 08:32:50
问题描述:
法学专家您好:我所在城市信用社,其实收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由全社员工持有,现正在申报城市商业银行。但有省外企业欲采取收购员工手中股份的形式(或者不收购股份但通过股东授权代理参加股东大会),达到控股城市信用社,该社决定由董事会与全体股东签订一份协议,即约定在成立城市商业银行前股东所持股份不得转让,并形成一份董事会决议限制股东转让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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