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公安以聚众斗殴罪立案,并由当地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开庭审理。我应该怎么在法庭上为我方辩护?
更新时间:2020-04-11 20:55:3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有一件很急很急问题求教于您,请您一定帮我解答。
我兄弟于2003年与人发生纠纷,再去对方处质问时被对方六人追打并被堵住直至无处逃跑,不得已悬空吊在窗台外躲避时被发现,对方此时仍不罢休并喊着(拿石头砸他)。此时我弟从四楼坠落当场死亡。
之后,当地公安以
聚众斗殴罪立案,并由当地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开庭审理。当时判决赔偿我方八万元人民币。刑事判决直到前段时间我方才知道,原来判决几被告人无罪释放。直至今日我方也未接到过该法院的判决书。
我就想求教律师几个问题:
一:发生纠纷时我弟与对方语言上有争执。但行为上并无伤害对方的行为。在看到对方来了多人怕吃亏就跑了,对方开始搜找追打直至坠楼身亡。我诚恳求教您:此要案定性为聚众斗殴罪是否适用正确?
二:当年法院没有送达判决书,并将几被告人无罪释放,是否正确?
现在我已经提出再审申请,法院通知本月14号开庭,我应该怎么在法庭上为我方辩护?请求律师教我,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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