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以消费欺诈向法院起诉该商家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4-04-22 22:49:26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与2007年9月14日在珠江路雄狮电子商城的\"雄狮数码\"柜台购买了一台MP3,在今年1月发生故障送去维修之后与该商家发生维修纠纷,后来经过多方了解才知道该产品和其外包装竟无产名产址也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好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中的有关规定,另外,该商家所开发票(发票是2008年3月15日补开的,原来的买卖凭证是一有\"雄狮电子有限公司\"章印的收据)并非是雄狮电子有限公司的,而是南京奥纳电子经营部的,即与该柜台名称不符。后来我向消协反映,消协让我找雄狮电子商城,雄狮电子商城又让我找技术监督局或工商局,我去了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局让我们自己调解,但很不成功。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