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在办离婚手续。婚前男方因消费抵押贷款了现住的房屋。能不能要求给予补偿?
更新时间:2020-04-12 09:27: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现配偶是再婚家庭,男方三婚57岁公务员已退休。,我是二婚47岁现无业,现在正在办
离婚手续。男方要求我归还婚后给我的工资。婚后我们共同买了两间小铺。其中的一间小铺在2019年年底因男方强烈要求已经赔钱出让。所得的款项。全部打给男方。我一分没拿。婚前男方因消费抵押贷款了现住的房屋。婚后我们共同还贷款。每月男方发工资后打给我。然后我再转给他用作房屋贷款。是由银行从他的账户直接划走的。男方现在准备起诉我要求归还他的工资。和共同的财产的分割。我想问的是。婚后几年的共同的房产抵押的还贷属不属于共同还款?我能不能要求给予补偿?离婚后我个人身体不好,现无业能不能问他要
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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