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的抚养问题
更新时间:2009-10-14 14:04:36
问题描述:
我与男友2000年同在一公司上班,之后我们相继离职且继续交往.交往过程中由于两人性格不合经常争吵.于2002年7月正式分手后他回湖南工作,我留在广州.2002年底,他由于经营不善回到广东和我继续交往.2003年3月底他失业了,由于非典,在他2003年3月底至6月底他无业期间一直住在我公司宿舍,其间的生活费用是由我付的.他身无分文.2003年4月,我怀孕了.当时商量好2003年国庆结婚.七月他找到工作,自8月以后却一直对结婚的事情闪烁其词.于是2003年9月我请假去到他公司,商量孩子的及结婚事宜.当时他说回我家乡江西注册.于是他送我回到广州.可是9月下旬他却说不结婚了,先把孩子生下来说如果登记会罚款.我不同意.坚持要先登记.他却说如果那样的话他宁愿不要这个孩子.叫我打掉.我不愿打掉孩子.从此我和他决裂!2004年2月,我在医院顺利诞下一子并告知他,要他对孩子负责任.可是他却对周围的人说孩子不是他的.拒绝承担抚养责任并威胁说如果去找他就对我们下手!所以我决定起诉他!(我只要他以书面形式承认孩子不是他的,他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我单独抚养;如果承认,那就共同抚养,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重)
我现在不可能与他见面,他对我理行人身威胁!我现在广州工作,他在莞上班近一年,请问我应到哪里去起诉他?法院会受理这类案件吗?我应该怎样做?请各位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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