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圳的公司要从深圳搬迁到常州,请问这样合法吗,还有公司搬走了我到时候没拿到钱去仲裁去哪里仲裁呢?
更新时间:2020-04-03 10:06:25
问题描述:
我深圳的公司要从深圳搬迁到
常州,我不同意随迁,老板同意配N加1。但是以经营困难为由2、3月份的工资要拖到这个四月底发,四月工资只算到这周五,社保却是交到四月的,N加一的赔偿也要拖到六月中旬。请问这样合法吗,难道不是搬迁以前结清所有吗?还有公司搬走了我到时候没拿到钱去仲裁去哪里仲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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