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上海的法律、法规为什么会有差距2.他们在执法还是搞江湖3.我国的暂住证有没有相关的条文?4.条文又是怎样规定5.公民的权益谁来保障6.公民有困难还敢找“人民”
更新时间:2004-04-14 08:46:45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上班 有人来我们公司 叫我们的员工 办暂住证 先说工本费 五元 我们办理的时候 他叫我们 交二十元 我们问他 十五元 是什么费用 他说 他也说不清楚 叫我们去派出所问 我们的 员工 在别处的派出所 咨询 别的派出所 说 只要五元的工本费 别的 没有任何 费用 当我办理时 他给我开了 三张 每张 面值为 五元 的 保洁、保安 收据 {分别是 三月份、四月份、五月份(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后 每季度 还需交 十五元}如果不交 暂住证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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