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日后她又反悔,有什么任何借口来起诉或追究任何什么陪尝的吗?(如什么精神损失等)?或如果她再来影响打搅我的生活和工作我有什么方法可以自保的吗?若她
更新时间:2004-04-12 23:41:32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来自农村的一个男孩,我跟我现在的女朋友因性格不合感情不和,原本双方都同意分手了的,但后来她又不肯且用死来威胁逼我和她结婚。双方的家人也相逼 ,后我只好名誉上和她结婚,至今还没有办结婚证。也没有什么公共财产,更没有生孩子。从那一直来因此事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和工作。那种没有感情的夫妻生活我无法再过下去。经长时间的谈判现她同意和我分手,为了得到切底保证分手不再影响对方的生活和工作等,我们私下写了一份分手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如下:“现**和**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同意解除现有的同居关系,从此双方不得再干涉和打拢对方日后的生活.工作.婚姻等等一切任何事情。双方不得违反以上协议内容,若违反则要负法律责任。”且双方签上了名字但没有什么第三方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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