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没有继承权?
更新时间:2004-04-13 14:57:23
问题描述:
我父亲于上海解放初期(1950年初)以数仟美元从一英国藉的原住户手中买下110平米位于上海愚园路附近的带有小花园的高档公寓房的使用权,并在房管所办好过户手续。73年父亲去世,有我母亲继承居住,母亲于96年去世时房子的户主仍是我母亲的名义,对房子的子女使用分配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我哥哥住在那里,我在北京工作。请问我父亲当年以数仟美元从英国人手中买下的使用权并在房管所办好过户手续的这种“购买使用权”的房子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它和现在的“使用权”是否有本质上的区别?能否作为特殊情况来对待以区别于没有继承权的一般“使用权”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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