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领取了替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吗?我应该怎么申辩。
更新时间:2020-03-31 14:34:39
问题描述:
我2016年10月进一家单位工作,18年2月达到退休年龄时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到19年7月被单位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辞退。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为我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缴费不足15年,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于18年5月在户籍地补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月份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金。辞退后,我申请
仲裁和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差额、高温费、未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工作期间未缴纳保险造成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法院判决以我2018年8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后,与单位是劳务关系,不享受高温费、年休假,没有经济补偿。关于赔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认为我缴费不足15年,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没有
证据证明单位没有缴纳保险费给我造成的具体损失,也没有支持。请教一下,领取了替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吗?如不能,我应该怎么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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