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原文为:都不想过了,我想就不分割了,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我一部分经济赔偿
更新时间:2023-02-04 00:27:19
问题描述:
我与我前妻
离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原文为:
双方名下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丰田轿车,车主XX(名字是我的)离婚后归男方所有,车辆所有贷款由男方偿还。(贷款还清后,男方配合女方将车辆过户至女方名下)。
离婚时间是19年3月,已经正式办理离婚,协议已经备案。
离婚是因为感情破裂,婆媳关系也不好,都不想过了,婚内有一子目前已经4岁半,归女方
抚养。当时的初衷是觉得孩子给她,有个车方便,毕竟离婚对女人的影响比男人大,出于好心我想就不分割了,车子直接给她,也算仁至义尽。包括后来我买了房子,我说没地方住暂时住我这里,也住了几个月后搬走。但离婚这一年里我觉得我做得够多了,她扔多次对我提很多无理取闹的要求。我觉得我不能再退让了了,所以我希望在法律和经济角度做到彼此不亏欠就可以了。
请问关于车子转给她的问题。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我一部分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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