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安置房,本人与妻子都不是同住人,此次拆迁她不再享受拆迁补偿,请问女方能分的多少?
更新时间:2020-03-27 14:29:07
问题描述:
上海拆
迁安置房,房产为本人父亲的公房,本人婚后拆迁,按面积折算,补差价36万,分的两套房,一套写了父母名字,由于妻子支付差价中的6万元,一套写了妻子名字,本人与妻子都不是同住人,只是有户口在父亲被拆迁房内,且妻子之前享受过拆迁补偿,此次拆迁她不再享受拆迁补偿,现在离婚,法官判定此套房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要求另案析产,请问女方能分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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