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咨询背景:购房合同上没有我的名字。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构成还贷事实,还是他父母出资?
更新时间:2020-03-25 11:07:13
问题描述:
类型:
夫妻财产咨询
背景:
我与老公2018.6月登记结婚。
在这之前,他卖了父母2011年买的房子,卖房款250w,转到他父母账户。
在这之后,他父母给他转250w,作为购置新房的首付款(房屋总价360w)。
然后,到银行贷款,110w,加利息需还140w。组合贷,用他的公积金,没有用我的公积金。我是共同还贷人,购房
合同上没有我的名字。
9月,去公证处公证,250w由他出资,他
占有房子的99%,我占有1%,我不承担还贷责任。
2019.1月开始还房贷,他每月收入约8k,我6k。贷款由他每月支付,约5k元。我的收入用于家庭开支。
咨询:
1、我是否构成还贷事实,如果构成,公证书是否有效?
2、如果我们离婚,我会获得多少补偿?
3、首付250w,法律认定是他出资,还是他父母出资?
4、如果我们重新公证房产,他66%,我34%,是否可行,如果以后离婚,公证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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