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以我公司名义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那甲方呢?是否能免除我们的责任?
更新时间:2020-08-02 22:12:55
问题描述:
上级要求一建设工程由某局具体办理,但要求以我公司名义进行,只要我公司盖章即可。这期间可能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包括招标等,为防止风险,可否由某局出具一份授权书,授权我公司办理所有相关事宜,使我公司成为受托人,以减少我公司风险。一般民事行为还可以,但不知向相关机关申请、对我们的批复、或者招标时,该委托书是否有效?比如招标时,会以我公司名义委托招标
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由我公司作为招标主体,在招标时或履行
合同时一旦出现纠纷,这样的委托是否有效呢?我觉得乙方肯定必须自己进行投标,不能借资质,那甲方呢?出现问题我们披露授权人是否能免除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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