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我为次要责任(因为对方骨折,我能否推翻最初交警做出的事故认定,法院能否判对方全责?
更新时间:2020-03-20 21:42:09
问题描述:
对方电动车逆行,我正常开车出小区门口上路打算右拐,小区门口右边非机动车道上停满了车,我慢速行驶,左前方所有正常行车道均无人无车,车头进入机动车道1、2秒,右边电动车突然闯出,与我车头前右手发生轻微碰擦,我紧急刹车,人从车前前翻落地,一只脚着地时受伤,医院检查是小腿及脚踝关节处两处骨折,事故认定我为次要责任(因为对方骨折,很多人说保险会理赔,当时也就认了),但目前对方索要赔偿太多,我想知道,如果对方走法院起诉,我能否推翻最初交警做出的事故认定,因为电动车是在机动车道上逆行(并非在行人道或非机动车道),而我是正常开车,请问:法院能否判对方全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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