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所谓的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确定为粉碎性骨折,还有像我父亲这种情况的护理费具体怎么给?
更新时间:2007-02-05 13:58:12
问题描述:
我们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且是还是所谓的事业单位企业管理! 我父亲担任室主任已经二十年了,还是岩土工程师,属技术干部。
在施工现场指导工人取样未完时,,司钻就把钻锤放了下来,结果我父亲的右手食指被砸碎了,随后立即到正骨医院就治。经过医生汇诊,确定为粉碎性骨折,至右手食指掌骨处摘除。
现在被认定为工伤,而且鉴定为九级。单位给了一万元。
我父亲是3月11日被碎的,只住了二十天的院,我父亲就强行出院了,在家休养了一个月,回医院复查之后曾向领导提出过上班,可领导说等鉴定和赔偿结束后才能上班,否则违反劳动法,结果等上个月鉴定和赔偿都下来后,我父亲要求回去上班时,才得知主任已经被撤了,那个任司钻的工人却变成了主任。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有什么文件规定像我父亲这样的情况就得被撤?这期间我父亲的奖金单位也没给,有什么相关的文件吗? 还有像我父亲这种情况的护理费具体怎么给?(文件):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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