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方不满意我们结算金额,非要我们多给他,是否有错,我们没有签合同
更新时间:2020-03-19 09:47:25
问题描述:
你好,我公司招了一个人才做了3天,我们和对方谈的3000底薪,因为对方工作是不认真不做事,所以辞退了他。我们按3000/24的每日劳动费用给他结算了5天的钱让他走人,但是对方不满意我们结算金额,说我们给钱给少了,非要我们多给他,请问这种情况我这边的做法是否有错,难道真的给少钱了吗?我们没有签
合同,试用期之前已经谈好是3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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