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办理产权证,请问律师同志,多余独生子女的那一份,我可以得一半吗?
更新时间:2020-03-19 10:28:26
问题描述:
我在
长沙,
离婚后,前夫那里卖了一块地,村里按照人头分发每人20个平方的房子,可以办理产权证,按照规定独生子女的可以多分20平的房子,并且这个20平方的房子规定是双方父母享受的权利,换句话就是给我和前夫共同拥有这个20平方的房子!但是
抚养权判给了前夫!请问律师同志,除了我应该得的那个20平方,多余独生子女的那一份,我可以得一半吗?因为前夫家好像不愿意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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