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请教:经人民法院叛决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具有长期法律效力?虽然被告服刑期间无法执行,执行庭下达了中止执行书,那么被告刑满释放后,原告是否依然可依据原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向被告讨回应得的民事赔偿?敬
更新时间:2004-03-30 08:21:12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5月份被被告用 *** 砍致轻伤,后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叛处被告有期徒刑2年,并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民币1980。元,原告即申请强制执行,可后来本人(原告)等来的是结果是,执行庭下达了中止执行书。原由是被告正在服刑,被告家庭无赔偿能力,故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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