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一份约定利率无约定还款期限。双方打了借条但并无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被告该怎么办呀
更新时间:2020-03-04 15:11:18
问题描述:
2009年12月11日,被告向原告借款5000元约定利率为2.4分。借条一份约定利率无约定还款期限。2010年12月11日,被告又向原告借5000元同样是利率2.4分无约定还款期限,借条还是上次借条把日期改了。2011年,2月19日,被告与原告约定用原告名义向银哼贷款 30000元,其全部被原告使用,双方打了借条但并无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单着私下里全是安2.4分给原告利息没有间断过。前面的两次利息都给没有间断过。这是原告要求还40000元和银行利息1000元。被告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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