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村村民,可以转让吗?
更新时间:2009-01-30 22:26:44
问题描述:
我88年以常住户口六人(每人16平方、独生子女1人奖励16平方)宅基地使用面积申批建房。批得总建房面积110平方,除去老房56平方,建造房屋54平方面积。当时若分户就我夫妻加一独生子女就可批得64平方,但老人不同意分户。现在快拆迁了,这54平方的宅基地争议不断。
两位老人愿意立土地使用权赠与的字据。当时使用前妻妹妹土地使用权是以给她顶替国营职工为转让代价的,但她现在要回来要这土地使用权。
现老人肯证明当时的转让事实,有用吗?老人是是我已故前妻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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