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财产
更新时间:2009-01-29 19:00:31
问题描述:
律师:
很感谢您的回复。
1.调节书是2008年3月份签订的,调节协议已经在法院留档,但是当时在调解书上有一句话:此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我想确认的是,当时男方口头要求我代为保管此调解书,那么他并没有签收,如果现在他拒收了,是否会有问题,法律生效是以调解协议的时间为准还是以调解书生成的时间为准还是以调解书签收的时间为准??
2.婚后福利房:已经购买,并办理了银行贷款,单位在知其已经获刑的前提下移交了房屋钥匙,同时交了房屋契税等,因为在先前我并不知道这个福利房还有工作年限(10年)的要求,而且在移交钥匙等其单位也没有告知,因此单位是否还有权利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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