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缴纳保险的经济补偿,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付?
更新时间:2023-02-23 16:47:35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19年5月4日入职到新公司工作至今。于2019年8月份与我签订所谓的“劳动
合同”,我没有看到合同有公司的盖章(应该不算正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吧)。并且公司至今未给我缴纳过社会保险。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主张未缴纳保险的经济补偿,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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