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房地产登记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档案,我想起诉确定:夫妻出资购房登记在再婚妻子与再婚妻子子女名下各50
更新时间:2020-02-08 17:14:55
问题描述:
2016年我与再婚的妻子
离婚,得知2003年 我们再婚夫妻出资购房,妻子利用掌管家庭经济和经手购房操办之机以其子的名义签订了购房
合同,并将该房的产权登记在我想起诉确定:1、以市场半价转移夫妻房产的合同无效;2、夫妻出资购房登记在再婚妻子与再婚妻子子女名下各50%的产权均属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有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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