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讨回应得报酬
更新时间:2009-01-25 15:55:17
问题描述:
1.2008年3月14日,本人到一家司企应聘,约定第一个月(从上班开始到月底)工资600元,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08年3月份工资给发了300元(东胜最低工资标准680元)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
2.该公司强制所有员工无偿加班,节假日不休,且无补偿。
3.约定(无纸上文件,右手机短信为证)本人08年平均月工资为2000元(实际4—7月份1200元,8——12月份1500元),差额年底一起发放,但实际年底只发了2000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