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权利扣除吗?中层领导多少钱,因为自己管理管理的班级讲话被发现,请问学校种种得做法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0-01-16 19:18:41
问题描述:
你好
请问教育局发给老师的钱,学校有权利扣除吗?比如教育局发的三笔,一笔综治奖,每位拿出来2000,发给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因为老师两次迟到,就扣除2000。但是也无法约束编外老师。一笔考核奖,每位在编老师的钱拿出来2000也作为学校的分配,校长,领导分多少钱,中层领导多少钱,下面的老师没有钱。我们的钱就这样被拿出来分。还有更过分,这一次发的核增绩效2万,具体按照多少标准来分配,不通过教师大会,只是校长自己决定,就可以按照多少分配吗?那教育局文件规定呢?教育局说按照70%,其余30%差异化分配。可是也是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才扣除这70%,就因为有一次自己在教案中忘记写了一个日期,就扣除。因为自己管理管理的班级讲话被发现,就扣除这笔钱,因为某位老师因为巨多无比繁重得时候晚了半天交材料,就要被扣除吗?请问学校种种得做法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样才能争取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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