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请问是要全部符合请问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吗?
更新时间:2023-03-05 13:40:12
问题描述: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
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
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
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请问是要全部符合还是任意一条?一样的问题我只有第二项没有合法占有该房屋,请问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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