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存在管辖权问题?当时我又也用微信再一次声明用欺诈手段得到的借条无效,是不是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
更新时间:2020-01-12 20:22:03
问题描述:
你好,事由我和一个龙岩朋友从2014年一2017年一起在云南,贵州,山西,跑工程项目,因种种原因都没成功,亏了300多万,因有些钱正在诉讼之中,估计可以收回,所以我们之间账还没算清,而且还有项目还在洽谈之中,可是去年这个龙岩朋友跑来福清我家里,在去平潭玩的途中跟我协商说他老婆因为亏钱要
离婚 ,要求我在他写好的借条上签字 ,出于朋友之间的感情和为了朋友家庭和谐,以及这个朋友同时承诺在洽谈中的项目一旦成功之后,挣的第一笔钱可以先应付他老婆换回借条,所以当时就在福清到·平潭公路边上签了字,现在他用这张借条在龙岩法院起诉,法院已经受理,今天已经收到《应诉通知书》和2月18日开庭传票,这样是不是存在管辖权问题?另外当时在借条上签了字后,为了以防万一我当天傍晚专门打电话叮嘱这份借条不能让他老婆当真,只能稳住,有录音保存,半年之后他父亲去世突然发微信要我还钱,当时我又也用微信再一次声明用欺诈手段得到的借条无效,而且说明可以座下来按实际结算。·可是他不做正面回答,一直到前几天打电话说已经起诉了,但同时也同意座下来结算,请问律师,象这种情况,他一定要起诉是不是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希望你给于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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