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的工资被拖欠,结果对方不给付款,法院调解员给我打电话:法庭会给怎样判决?
更新时间:2020-01-10 14:48:37
问题描述:
因我的工资被拖欠,2019年11月25日法庭调解,签了协议,回来才发现,这份协议没有对方付款的期限,成为无期限协议,结果对方不给付款,后来我去法院问法官,法官说:这份协议无盖章,你可以再起诉。2019年12月27日再次起诉。2020年1月10日就是今天,法院调解员给我打电话:被告说:原告这次要求赔偿多,不接受调解,要求直接开庭。
请问 律师:如果这次开庭,我要求赔偿内容有不合理的,法庭会给怎样判决?然后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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