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他人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且房屋也已过户到本人名下。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20-01-08 09:50:09
问题描述:
本人与他人签订了一项房屋
买卖合同,我是购买人,
合同约定:签订合同4个月内我应支付所有房款80万元整给对方,对方办理过户手续,本人已如约付款80万元整,(期间还多出了1万5千元钱,)且房屋也已过户到本人名下。
在房屋过户前对方要求与我写一份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其房屋内的家具及电器不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内,我不答应签署该补充协议对方就不同意过户,本人只得妥协。
但一部分钱是打在对方父亲账户里,当时对方父子二人都是知情的(他父亲至今都承认我已付清房款)如今过去19个月了,对方反悔称只收到40万的房款,另40万没收到,遂到法院起诉我,要求我把剩余的房款付清,并归还屋内所有家具及电器,法院开庭后以我提交的证据不足判决我败诉,我提交的答辩书里包括80多万的汇款银行凭证,对方父亲的证明书(证明我以全部付清房款且知情)。
请问律师我该如何上诉,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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