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之后经人介绍委托了一间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他有执业号的)帮我们打这场官司向对方追讨医药费和伤残赔偿,想搞清楚这样的一名法律工作者能否担任我们的全权委托人
更新时间:2006-12-26 17:09:53
问题描述:
你好,今年8月我爸发生了交通意外以致左眼伤残了,后来交警判对方负全责,出院之后经人介绍委托了一间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他有执业号的)帮我们打这场官司向对方追讨医药费和伤残赔偿,但我们对法律不清楚,想搞清楚这样的一名法律工作者能否担任我们的全权委托人,法律上/法庭上是否承认他的资格?会不会说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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