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不退还押金和租金,合同上的违约责任显示乙方违约赔偿100%月租金,甲方房东要求我1月9号搬走合理
更新时间:2019-12-20 09:21:06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一下,我今年8月21日承租了一套房,签的一年
合同,押一付一,房东要求每月6号交次月房租。我在12月18日告知房东1月19日退房,房租已缴纳到1月20日,房东要求我1月9日搬走,并且不退还押金和租金,合同上的
违约责任显示乙方违约赔偿100%月租金,提前告知甲方退房,如20日以上未满30日的赔偿200%月租金,我应该赔偿多少月租金呢?甲方房东要求我1月9号搬走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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