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会拿一份新的合同给我签的。这样合理吗?是不是属于没有签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12-18 16:06:32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入职的时候签了一份劳动
合同,我先签了字,人力那边说要等领导在才能盖章,让我第二天来拿。第二天给我的时候发现合同规定的时长与口头说好的不对,说的是签一年却只签了半年,我要求重新签,她就说知道了这份作废,她会拿一份新的合同给我签的。时间久了还没签,这事就过去了。现在的话我做了5个月,要求离职,他说合同时间没到,我离职这月工资就拿不到。又拿作废的那一份合同说事,这样合理吗?若这份合同不合理,我是不是属于没有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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