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住房,单位以原拆原建的理由,这片区域房屋拆迁,我们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更新时间:2019-11-25 15:22:56
问题描述:
我是单位住房,由于是老房子年代久远,在2年前,单位以原拆原建的理由,让我们搬出去,承诺半年修好,给我们过度费,但是一直没有修建,直到最近棚户计划开动,这片区域房屋拆迁,因为没有产权,也没有实际标的,单位要以赔款的总价三七开的方式,我70%,单位30%,拿走一部分拆迁款。因为搬来面积就小,这样我们换房都换不起,单位这样的做法对吗?我们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还有就是单位当初是说的原拆原建,但是没有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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