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奶奶用其个人名义(即刘某名义)要求所有遗产继承人都需要到场。还是没有见到女儿
更新时间:2019-11-25 19:05:21
问题描述:
张大爷,退休后生活孤独,经朋友介绍,和
上海刘某在
西安结婚,婚后两个人在张大爷单位分的员工小区生活,由于两个人生活甜蜜,夫妻恩爱,张大爷将每个月的退休金全部交给刘奶奶保管,刘奶奶用其个人名义(即刘某名义)在社区内的工商银行办理存款(采取存单的方式)。不久,刘奶奶突然辞世,张大爷在料理完刘奶奶的丧失之后,突然想起刘奶奶在社区银行有存款,但对于具体金额以及存单等并不知情。遂到银行要求查询刘奶奶的账户。由于社区银行服务方位比较小,银行员工认识张大爷夫妻。张大爷对银行职员甲说明情况后,职员甲帮张大爷查询的刘奶奶的账户,发现里面有50000(五万)的现金存款,张大爷要求提取存款,职员甲向行长报告后,收到批评,后来告诉张大爷需要办理公证书才能领取存款。随后张大爷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处人员问明张大爷的情况后拒绝办理,由于刘奶奶还有一个女儿王某在上海,要求所有遗产继承人都需要到场。张大爷就电话联系女儿要求回来办理公证书。张大爷认为,存款属于张某夫妻所有,而且是自己的退休金存在刘奶奶名下,女儿不应该取得。而其女认为这是自己母亲的财产应该自己继承,两个人因为继承比例的问题在公证处产生纠纷,公证处人员拒绝办理建议两个人解决不了就上法院。回家后,父女两个人虽然有矛盾,张大爷还是每天为女儿准备饭菜。可是第二天晚上,突然发现女儿没有回家,有点担心,到了第三天早上还是没有见到女儿,遂到银行查询刘奶奶账户余额,发现50000存款已经被取走,调查监控发现是其女拿着存单和她自己的身份证将前取走,办理人员是新来的柜员乙,并不知情刘奶奶已经去世。银行人员自知理亏,又不愿意承认。让张大爷去找自己的女儿。然后张大爷将银行告上法院,银行没有尽职。一身败诉。判决书大概意思是张某和银行并没有存款管子,主体不对,判张大爷败诉。那么张大爷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如何能不能起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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