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企业因采购产品质量造成企业损失拖欠对方款,14年付了五千元,请问法院这样做流程应担责?
更新时间:2019-11-21 09:11:11
问题描述:
早上好!我一企业因采购产品质量造成企业损失拖欠对方款,对方起诉,中院14年调解达成协议二万元,14年付了五千元,15年2月5日付一万五千元,都是直接汇入对方账号,法院没有告知任何信息16年就把企业列入失信,,直至19年更改企业信息才知道,请问法院这样做流程是否不当?应担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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