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而且各自在夫家也有拆迁安置地。要求平分拆迁安置费,分割土地使用权份额
更新时间:2019-11-12 09:01:23
问题描述:
甲乙夫妻二儿三女,均已成人结婚或外嫁了,甲乙已于2004年前过世,生前没有进行财产分割。2012年遇到拆迁,安置房和安置地已由二儿子继承,三个女儿知道娘家拆迁,而且各自在夫家也有拆迁安置地。
因某种原因,三个女儿起诉,要求平分拆迁安置费,分割土地使用权份额,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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