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子女放弃继承权,小儿子与母亲签订购房合同一百五十万,这些需要做哪些公证呢?
更新时间:2019-11-09 12:57:02
问题描述:
父亲名下的一套房子,父亲去世后,三个子女放弃继承权,房子过户到母亲名下,房子价值一百五十万左右,小儿子与母亲签订购房合同一百五十万,由小儿子支付母亲五十万,母亲转付给大儿子,大儿子及孩子的户口仍在此房屋上,但是不享受该房屋的任何权利,母亲签了放弃剩余房款的说明,小儿子每月给付母亲两千元生活费直到母亲去世,母亲以后生病住院及身后世的费用由三个子女共同承担,各担负三分之一,这些需要做哪些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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