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为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我想知道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之后如何执行。
更新时间:2019-11-19 14:29:51
问题描述:
我是三年前被大股东以赠股为条件拉拢创建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为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我占有其中25%即250万元份额,后总股本变更为5000万元,我的份额仍然登记为250万元(占比5%),股东承诺在公司项目运营之前按略低于行业同等职级经理人标准支付工资,负责公司项目营运,但由于公司初期没有实体项目,因此主动承担了项目选址拓展等工作。公司设立后由于财务章被遗失而导致银行账户无法运转并且社保账户无法开立,因此劳动合同也一直未订立。现在三年时间过去了,公司账户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也直接导致实体项目不能签约及开展。现在公司其他股东决意要解散公司,但我的工资还一直没有支付过,并且公司未实缴资金,当时承诺的条件也没有以书面形式记录。我想知道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之后如何执行。还有就是在工商登记我的250万元的认徼的股份是不是也必须是我自己缴付,会不会影响我的工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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