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6月底取保候审了,今天跟检查院也大概说了一下情况,现在都到检查院了,再到检察院说明这情况会有影响吗
更新时间:2019-11-14 09:31:26
问题描述:
我妈是今年5月被逮捕,罪名是非法吸收资金,于6月底取保候审了,但是后来才知道定案资金是110多万,但据我妈说这其中有很多是原告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投资的钱,后来都归到她名下了,也有是自己私下跟公司签订的协议投的钱,由于前期有一部分人的服务代表业务员辞职了,然后把这部分人又转到现有几位业务员身上。现在这种情况下,把所有的钱都算在现有业务员的身上。像这样这案子该怎么办呢?现在已经到检察院了。今天跟检查院也大概说了一下情况,检察院说还要到他们那里采一下口供,现在都到检查院了,再说这些有用吗?这样算是翻供吗。因为公安机关的人说了,要想判轻就要态度好,认罪认罚。再到检察院说明这情况会有影响吗?谢谢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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