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病历造假,现在想了解我们主张多少钱是法律支持的,是按医疗过错赔偿还是按医疗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19-11-02 07:43:16
问题描述:
我婆婆19年9月14日在某市肛肠医院做了痔疮手术,术前没有做生化检查,术后出现严重腹泻,呕吐,出血情况,找医生均被告知是正常情况,没有及时重视处理,导致伤口发炎,打了很多针剂(包括庆大霉素),术后五天排尿3-4次,每次不到100毫升,全身浮肿,找医生要求做相应的检查找出病因,被拒绝,9月20日在我强烈要求下医生仍不同意出院,也找不出病因及治疗方案,我们打了120去了另一家医院,医生查出出血原因是肠粘膜破了渗血并及时止血,做了其他检查,当时肌酐值为1129,正常为40-80,诊断为急性肾衰竭(有术前三个月生化检查报告,一切正常),经过4次透析,病情好转,肌酐值降为146,半年内每个月需复查一次,住院期间几个院长代表院方看望过婆婆一次(9月20日出院前手机拍摄病历,9月21日病历封存时发现其中空白页有文字了,涉嫌病历造假,9月20日起与医生所有的沟通都有音频资料,封存病历有视频资料)
出院后医院主动上门提出赔偿,但没说具体数字,让我们说数字,现在想了解我们主张多少钱是法律支持的,合理合法应得的,是按医疗过错赔偿还是按医疗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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