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时候老板不给打欠条,我们没有劳动合同,他刚好开车出去我碰到他,也不接我电话,找法律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9-10-28 17:45: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去年7月份经老乡介绍,来昆明呈贡区一家叫做某某公司上班,因工资发方不准时,还有就是工资和我刚来的时候每天少了十块钱,就不想做了,我走的时候是十一月份,还剩十月份的工资没给我,老板说要等到十二份才给我,走的时候老板不给打欠条,我就在会计给我们算工资的电脑上拍了我们十月份的工表,我们没有劳动合同,只有我老乡还留在这家公司干活,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我问老板要钱,他说他在外地,回昆明了给我,我也信他了,那天我们的通话我有录音,后来过春节的前后我也给他打了电话,就是不接,今年这个月25号,我专从老家来昆明要这笔钱,快到了他的工厂时,他刚好开车出去我碰到他,他说出去买点东西,叫我在办工室等他,后来直到现在我也没见到他的人,也不接我电话,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找法律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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