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出卖人逾期交付,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
更新时间:2019-10-23 11:23:16
问题描述:
购房合同中出卖人逾期交付,造成买受人不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合同中约定“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当地法院认为出卖人已经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对逾期交付造成的逾期办证违约责任不予支持,买受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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