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约定分3期进行缴纳,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19-10-22 15:28:32
问题描述: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总保费20万元,约定分3期进行缴纳,保险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8月,投保人出险,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但截止报案时投保人未缴纳保费(首期交付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请问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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