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酒驾,对方涉及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罪,车主与其发生争吵,就免去他二次故意杂碎整块风挡玻璃吗?
更新时间:2019-10-21 00:14:34
问题描述:
对方酒驾,我车停在门口,对方剐蹭我车,我出门协商,协商赔偿不成,对方重新启动车辆对我车辆进行二次撞击,现已报案,对方涉及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罪,但是两次撞击部位有竞合(重叠)公安委托物价局作价,重叠部分有一处不可修复(价格很高 去掉就不够罪 加上就够罪)物价局说第一次剐蹭就不可修复,所以不算在二次故意撞击内,(实际只是擦个边掉一点点漆,而第二次把这个部位撞碎了)合理吗?我认为是应该各自承担比例,合理吗?我的想法是如果一个洗车工洗车时不小心把车主风挡玻璃擦出划痕,车主与其发生争吵,洗车工把风挡玻璃杂碎,难道因为第一次擦出划痕就不可修复,就免去他二次故意杂碎整块风挡玻璃吗?我现在准备去复议,我的意见准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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