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把房子给女方,离婚后女方一直在这套房子里居住,请问这是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0-02-23 19:38:14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咨询点事,我朋友和他老公是2015年离婚了,他老公有一套单位福利房,离婚协议是把房子给女方,女方并且承担用房屋在个人名下的借款70万,但是房子是没有产权的,是在登记在原单位房产办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2016年男方让别人给告到了法院,是因为男方在2013年和别人赌博输了给人家打的借条,男方是2019年才知道人家早都把他告了,现在法院要强制拍卖这套房子,房子可以在他们原单位内部买卖,离婚后女方一直在这套房子里居住,现在法院要让女方搬出去他们要执行,请问这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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