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买了个相机需要参与赔偿?负责带宣传部的老师和管宣传部的副书记就不负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09-21 15:32:05
问题描述:
我们学校 建工系 一年前买了个相机 交给宣传部让拍照 之后宣传部换届 换届之前就已经被弄坏的相机 交给新部长和副部长了 现在一年过去了 建工系回收相机 相机是坏的 相机盖丢失 要让新部长副部长赔偿 说相机不管是外借损坏还是被谁弄坏的 追究责任不太现实 就部长和副部长赔偿 我想问这合理吗?凭什么不现实就不追究?而且副部长负责的并不是拍摄 需要参与赔偿?负责带宣传部的老师和管宣传部的副书记就不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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