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张推,60岁后按照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赔偿也要小十万。是否必须赔偿?
更新时间:2019-09-21 15:25:15
问题描述:
5月,男张三64岁和女李四67岁报名某旅行社三日游,双方均有家庭但以夫妻名义出游。首日晚张在酒店大厅看手机,李和第三人跳舞后到房间催促张三休息。次日晨李说腿很疼,张把李扶出房后导游和酒店方来关心且建议送医院看,步行十分钟可达并借来轮椅,被李拒绝,李致电丈夫要求开车来接自己回。当天早李身穿紧身牛仔裤未见浮肿淤青,无伤口。
张三随团队继续旅游。李签字自愿离团。酒店方等待李丈夫接,拍摄扶上车视频证明全程轻拿轻放。李回沪直送医院检查为大腿骨折,隔开几天安排手术。8月张三接到李儿子短信,内容为已去旅行社调查并记张三身份证信息。李对儿子说辞是张三推搡导致自己骨折(非恶意),张三拒绝承认。房内无第三人在场。李儿子去酒店调查走廊探头证明进入房间前李婷走路正常,次日出房间张三搀扶行动缓慢,推断伤是房间里面导致。
李儿子为法学工作者,要求张三一次性支付李婷的手术费康复费公计15万或张三分期付款,首付10万后再分6个月打款康复院费每月1.3万,康复期间再有并发症继续追究责任。理由是他认为李婷受伤是张三推搡造成受伤为大腿腿骨骨折缝针加髋部换人造骨及血栓并发症加头颈部位血液过滤器装置和两次病危通知的抢救,能出具所有医疗证明和收费流水。
张称非推搡造成,当时再三建议李婷去医院治疗检查,李坚持离团,伤口很可能是路上2.5小时颠簸或途中上下车不当导致更重,认为李若当时就医,旅行期间购买的意外险可理赔。
第二次谈判李儿子提出因在房内发生的受伤,不管李自己摔还是张推,张都要承担一半责任,李儿又提出只追究开刀住院期间16万,要求张承担8万,扬言若谈不拢就起诉索赔全部医药费20万和1.3万每月共计6个月的康复费及追究受伤人误工费伤残验证为7-8级对应的伤残补贴,60岁后按照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赔偿也要小十万。预计至少索赔20万左右。
请问张是否必须赔偿?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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