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2017年女方去法院申诉要回小孩监护权,能要求改回原名吗
更新时间:2019-09-20 18:11:45
问题描述:
想问一下律师、此案件,男方要怎么申诉才能帮到自己:
1、一开始因为前妻常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生活,
于2016年同意女方协议离婚,
当时为了赌气很多法律细节没有写清
就写小孩自己扶养,外债及房贷都自己还,女方可自由时间探望小孩,
就在一年时间内中途发生了很多变故,导致影响生活不安,(女方曾多次去男方家做出极端行为、割腕自杀、跳楼、床头柜放刀恐吓等等)
让男方越是害怕女方的所做所为,并不敢让女方进入此家,担心对小孩健康成长有影响。
后女方常教唆未成年小孩做出打自己的奶奶,(掐脖子、脚踢、甚至教唆小孩说未满18岁打死人不犯法等等)。
2、在2017年女方去法院申诉要回小孩监护权,
男方申诉在未成年小孩名下的一套房子变更为自己名下。
双方签下协议:
小孩监护权改为给女方
房子拥有权归男方,男方再补助10万房产给女方、另每月付600小孩扶养费
当时男方未意识到要变改外债需双方共同承担,
直至今2019年,女方已改嫁、小孩已由女方改名改姓随母,未与男方协商变改小孩姓,
现想申诉
1、小孩是否可减少扶养费?
2、要求女方承担部分婚姻续存时所欠下的外债。
3、女方未经男方协商私自改小孩姓与名?能要求改回原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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