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这个合同有什么漏洞吗?根据《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本合同签订之前
更新时间:2019-09-24 17:40:2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在一家武馆里面租了一个房间。想也做个武馆,但是经营的类型不一样。我想请问一下我这个合同有什么漏洞吗?租凭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着友好相处,合租愉快的原则,根据《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愿意将座落在 的训练场地大约150平方,公共面积150平方,出租给乙方,房屋租金为 2000 元/月。协定合租期限为 36 个月,
递增方式如下: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 日每月2000元
自 2020 年 10 月 2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1 日每月2150元
自 2021 年 10 月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 日每月2300元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为教培训传统武术用途,不得用作他用,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4000 元整,甲方开具收据。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在乙方完好退出原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无息还乙方。如乙方中途退租,甲方可将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五条:四楼凭租场地乙方自主经营,乙方可由四楼大厅出入,但不得防碍甲方正常营业,并保管好大门钥匙,不得另配给其他无关人员,如调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一楼物品遗失或其它损失,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六条:甲方出租场地按现有设备配备,乙方自主装修四楼凭租场地,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到期如乙方退场,甲方不给予任何装修补偿,由乙方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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